浙江省少工委在《关于转发<共青团中央中共教育部党组全国少工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70周年贺信的通知>的通知》对各市、县(市、区)团委、教育局、少工委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要做好学习传达。各级团组织、教育部门和少先队组织要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贺信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对少年儿童的希望和要求结合起来,与传承和弘扬“红船精神”“浙江精神”和“垦荒精神”结合起来,通过国旗下讲话、少先队活动课、主题队会等形式,将习近平总书记的关怀厚爱迅速传达到每位少先队员和少先队辅导员。
二要做好贯彻落实。各级团组织、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党组织要加大对中小学少先队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加强学校少工委建设,保障少先队工作阵地和经费,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深化“红领巾学院”建设,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全面综合素养,引导少先队员从小学先锋、长大做先锋,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三要做好氛围营造。各级团属媒体、教育系统媒体要发挥好融媒体平台作用,面向基层一线,通过新闻报道、人物访谈、理论文章以及形象化、儿童化的形式,持续进行学习宣传工作。注重引导少先队员自主参与,挖掘选树典型案例,在广大少先队员和少先队辅导员中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精神的热潮。
各地须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精神的情况及时上报省少工委办公室。如有不明事宜,请与省少工委办公室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