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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浙江省委 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作者: | 发布时间:2019-05-06 | 来源:浙江省团校 | 点击数:1214

因工作需要,团省委所属事业单位省团校、省青少年事务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1.省团校是团省委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县处级,经费形式为省财政适当补助。学校承担全省共青团干部和少先队辅导员的教育培训、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理论研究、全省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服务和教育等工作。

2.省青少年事务所是团省委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县处级,经费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全额拨款)。担负着“希望工程”品牌工作深化,助学、助困、助医、助业和亲青恋项目等实施,青少年和组织间国内外交流等职能。

两家单位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188号。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省团校本次公开招聘需求为3个岗位5人,省青少年事务所本次公开招聘需求为1个岗位1人。岗位名称及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符合岗位条件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或同期留学人员可以报考,但应于2019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人员报名时应已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以及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工作经历的要求,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与招聘单位构成岗位回避关系的人员;以及其他不适宜招聘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所有环节均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

(一)报名

1.电子邮件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5月13日9:00至2019年5月20日17:00。

(1)省团校报名邮箱:zjstxbgs@126.com,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岗位+姓名”,发送报名邮件后请及时进行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571-88086680(宋老师)。

(2)省青少年事务所报名邮箱:zjhope@126.com,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岗位+姓名”,发送报名邮件后请及时进行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571-87076633(吴老师)。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其中一个岗位,并应对自己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

时间:2019年5月14日-5月22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但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5;不到规定比例的,将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将电子邮件或短信形式告知应聘人员,允许报名人员改报其他岗位。

3.应聘资格的确认。通过资格初审者即视为取得应聘资格。参加笔试时,以本人身份证为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

1.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9年6月上旬在杭州市内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和从事岗位工作所需的基本专业知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实际参考人员不足规定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实际参考人数为1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

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面试和资格复审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1)省团校招聘岗位

信息技术教师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

培训、研究教师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试讲形式。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60%+试讲×40%。

(2)省青少年事务所招聘岗位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

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按岗位确定,一般包括沟通协调、语言表达和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以及相应的实际操作测试。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者不入选。

面试结束后,在省团校、省青少年事务所的单位网站公布结果。并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人选),名单在招聘单位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及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有疑义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纪律和监督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zjhrss.gov.cn,事业单位招聘),发布招聘公告、拟聘用人员公示。

2.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发布招聘公告、拟聘用人员公示。

3.浙江共青团网站(www.zjgqt.org,公告公示),发布招聘公告、拟聘用人员公示以及省团校、省青少年事务所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

4浙江省团校网站(www.zjstx1950.com.cn,通知公告),发布招聘公告以及本单位相关岗位的拟聘用人员公示和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

5.浙江省青少年事务所网站(www.orientyouth.net.cn,青少年信息),发布招聘公告以及本单位相关岗位的拟聘用人员公示和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

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监督电话:0571-85159890(团省委组织部),0571-87056324(省纪委省监委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五、其他事项

(一)关于递补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将由招聘单位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二)关于报到

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三)电话咨询

1.省团校。联系人:鲍老师,联系电话:0571-88800530;联系人:宋老师,0571-88086680。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188号浙江省团校办公室(邮编:310012)。

2.省青少年所事务所。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571-87076633。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188号浙江省团校西楼(邮编:310012

 

附件:1.公开招聘岗位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附件1团省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xls



 

 

 

 

                                                      共青团浙江省委

                                                      2019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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